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驾驶员黄某自认为距离近,不愿意请代驾,饮酒后侥幸驾车上路,最终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月9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迎龙路开展酒驾整治,一名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当民警询问他为何酒驾时,他回答竟然是因为回家路程近,不愿意找代驾。 经查,该驾驶员姓黄,在龙兴镇某工地上班。当天下班后,黄某和朋友在龙兴镇上聚餐,期间喝了2瓶啤酒。聚餐结束后,黄某准备回宿舍,他虽然明知喝了酒不能开车,但又觉得返回的路程不足2公里,没必要请代驾,便抱着侥幸酒驾上路。结果,黄某驾车刚驶出几百米就被设卡的民警查获。 民警对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黄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不抱侥幸心理,遵章守纪、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