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爽)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醉酒驾驶被查后就应该记住这个教训,但是荣昌男子颜某屡教不改,4个月内在同一地点被同一大队民警查获两次醉驾。 近日,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盘龙大队民警在荣昌区滨河中路花园街路段开展酒驾整治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由南门桥往莲花广场行驶,行驶至民警设卡点时,民警例行对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颜某满嘴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67mg/100ml。 据了解,颜某晚上在朋友家吃饭喝酒,吃完饭后骑车去接女儿放学,不料刚刚出来就被民警现场查获。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颜某在2023年7月在同一地点因为醉酒驾驶被盘龙大队的民警查获过,其驾驶证已被吊销;同时其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此次驾车属于准驾不符,且该车还未按规定参加检验。 经过检验,颜某的血液检测结果为26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其驾驶证予以注销,对其准驾不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同时对其驾驶未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100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