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近日,巫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1200公里,赶往江苏泰兴执行案件。 被告刘某因借款纠纷被原告诉至巫山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仍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下落,执行案件一时难以推进。 近日,申请执行人向巫山法院提供执行线索,称被执行人刘某身在江苏泰兴某地,执行干警核实具体情况后,随即出发奔赴江苏泰兴找寻被执行人。 到达江苏泰兴后,通过查询相关信息、走访打听、实地调查等,在确定被执行人居住的大概位置后,执行干警便换上便衣,在被执行人可能经过的路口蹲点守候。 当天15时许,3名执行干警分别在3个路口开始蹲守,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夜幕缓缓降临,村庄内归家人员陆陆续续,仍旧不见被执行人踪影。直到18时32分,一个疑似被执行人的身影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经确认,该人正是执行干警苦苦找寻的被执行人刘某,于是执行干警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迅速控制被执行人。 “你们不会是专门从巫山跑到泰兴来找我的吧?”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是的,法院寄的执行通知书没有回应,你电话也打不通,只好上门来找你。”考虑到天色已晚,又是异地执行,执行干警随即将被执行人刘某依法带至当地派出所进行执行询问。 本想着千里奔波,以为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后他就能积极履行裁判义务,没想到被执行人丝毫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的意愿,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 执行干警一方面不断对被执行人刘某施加执行压力,督促其尽快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要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且要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解,做到软硬结合、刚柔并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劝说,被执行人刘某终于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随即想法筹措部分案款汇入法院案款账户,并就剩余欠款积极与申请人电话协商,达成延期还款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