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区慈云司法所、慈云镇平安办、慈云派出所开展联合调解,成功调处一起有“民转刑”风险的恋爱经济纠纷案件,将风险隐患扼杀在前端。 据了解,男子黄某与女子丁某均为慈云镇一水村居民,于2022年交往恋爱。恋爱期间,黄某给付现金、首饰以及日常花销等共计约7.6万元。2023年1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就此起了纠纷。经慈云镇一水村调委会调解,丁某退还黄某2.5万元。因黄某对丁某仍抱有期待,在调解时没有提出更多要求。2023年12月中旬,黄某听说丁某已经结婚并即将举行婚礼后,认为上次调解时自己让步太多,要求丁某再退还10000元和一个手镯,扬言如果丁某不给就在她婚礼上闹事。 获悉情况后,慈云司法所马上意识到纠纷背后存在“民转刑”风险,随即会同镇平安办、慈云派出所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组织黄某、丁某到村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团队多番释案说法、耐心劝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各退一步,面对面协商沟通。 最终,在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黄某承诺不再纠缠对方,丁某也自愿退还手镯及现金8500元,两人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 近年来,慈云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织密矛盾纠纷基层治理网格,构建精准排查预警体系,充分调动调解工作考核“抓手”,实行多方联合、多元参与调解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慈云镇共调解纠纷890件,依法解纷调解力指数达130.30,排名全区第一。 通讯员 王艺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