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1月18日16时许,渝北区金兴大道张家溪大桥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双方驾驶员未在后方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将车辆停在道路上,且不及时拍照撤离。两分钟后,一辆大货车行经此处,刹车不及,发生二次事故,造成道路拥堵。渝北区交巡警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呼叫附近警力到现场进行支援,指挥疏导现场交通,对两起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该事故是因面包车驾驶员曹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导致。事故发生后,曹某认为是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其反应不及,于是与前车驾驶员在道路上争执,称要等交巡警到现场认定责任后才肯撤离。2分钟后,后方一辆货车临近时才发现前方车辆为绕行事故车辆纷纷急踩刹车变道行驶,刹车不及,撞上前车,引发二次事故。 民警在现场依法对两起事故作出处置,并引导事故车辆移动至不影响交通的路段,给事故车辆驾驶员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渝北区交巡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曹某未及时撤离现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巡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巡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果造成交通堵塞,驾驶人将被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