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还酒驾,一查还发现……

时间: 2024-01-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808

失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可是有的人不仅失驾还酒驾,对此,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执法”。

近日,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243国道94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驾驶员唐某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4.6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唐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现属于“失驾”人员。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唐某饮酒驾驶、“失驾”、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岁末年初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共同维护交通文明的氛围。若发现“失驾”违法行为,欢迎大家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110、122、12350。

通讯员 李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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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还酒驾,一查还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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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243国道94公里路段设卡检查,当场查获驾驶员唐某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4.6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唐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现属于“失驾”人员。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唐某饮酒驾驶、“失驾”、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岁末年初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共同维护交通文明的氛围。若发现“失驾”违法行为,欢迎大家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110、122、12350。

通讯员 李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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