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近日,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治平乡场镇农商行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一辆小车撞倒。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在事故现场,一辆小型汽车停靠在居民房旁边,车辆前脸轻微受损;被撞行人正由救护车送往县人民医院就医。 据小车驾驶人罗某称,当天下午,他驾车到治平乡接人,下车时忘记拉手刹。在他离开后不久,车子便顺着道路往前溜了50余米,将在路边行走的行人撞倒。当时听到附近的人群呼喊,才发现自己的车前溜了并撞到了人。 民警对罗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定罗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车损和伤者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