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2月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巫溪收费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时,查处一起危化品车空满混装的案件。 当日,执法人员对一辆危化品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单。经过进一步调查,驾驶员承认其所拉物品为液化石油气罐,但声称全部为空罐,没有灌装气体。执法人员立即对押运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对所有液化石油气罐过磅核实重量。押运员随即承认部分气罐灌装了液化石油气。 执法人员立即对灌装气体的气罐进行拍照和视频取证。在进一步的调查中,驾驶员承认部分气罐灌装了液化石油气的违法事实,因为没有开具危化品运单,所以希望通过油气罐空满混装逃避检查,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执法人员查获。 执法人员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还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危化品运输企业,危化品不是普通货物,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任何心存侥幸的行为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执法部门也将对危化品车辆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呼吁广大驾驶员和运输企业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