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撤不撤造成拥堵被罚,民警:轻微事故须快处快撤

时间: 2024-02-0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9054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路上行车难免有擦挂发生,先拍照、快撤离、再处理是正确的应对方法,而部分驾驶员为了赔偿问题将车停在道路中央,长时间占用道路引发交通拥堵,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2月1日12时许,渝北区龙华大道李家花园上口处发生一起轻微擦挂事故。当事驾驶员报警后,将车辆停在道路中间,并未拍照撤离现场,而是站在道路上争议赔偿问题,严重影响该路段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造成道路拥堵。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拍照取证,让双方车辆迅速撤离现场,停在安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现场疏导交通。随后,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对双方驾驶员应撤未撤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对他们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无须等待交巡警到现场处理,可以先拍照,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对事故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视频快处,或到中心城区事故快处服务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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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撤不撤造成拥堵被罚,民警:轻微事故须快处快撤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路上行车难免有擦挂发生,先拍照、快撤离、再处理是正确的应对方法,而部分驾驶员为了赔偿问题将车停在道路中央,长时间占用道路引发交通拥堵,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2月1日12时许,渝北区龙华大道李家花园上口处发生一起轻微擦挂事故。当事驾驶员报警后,将车辆停在道路中间,并未拍照撤离现场,而是站在道路上争议赔偿问题,严重影响该路段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造成道路拥堵。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拍照取证,让双方车辆迅速撤离现场,停在安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现场疏导交通。随后,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对双方驾驶员应撤未撤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对他们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无须等待交巡警到现场处理,可以先拍照,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对事故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视频快处,或到中心城区事故快处服务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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