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近日,醉酒后的蒋某在车上与代驾发生口角,撵走代驾后,竟醉酒驾车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处罚。 1月21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石路建材市场路段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夏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在快临近卡点时来回不停地变道,这一行为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将该车拦停,对夏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185mg/100ml,已到达醉酒驾驶的标准。民警随即将夏某带至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进行血样采集。 经查,当日夏某和朋友在鸳鸯聚餐喝酒,聚会结束后他在路边喊了一个代驾,由于给代驾说错了目的地,半路代驾要求加钱,两人发生了口角,夏某便让代驾自己下车,自己驾车上路行驶。不料,当行驶至红石路被民警查获。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夏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96.2mg/100ml。 夏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夏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夏某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