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春节将近,近日,巫山县法院执行法官赵正雄、法官助理杜明海驱车前往双龙镇兴凤村的一家山羊养殖场,对申请执行人何某与被执行人颜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进行确认。当日,一场历时近10年的纠葛得到“最优解”。 既要考虑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要避免被执行人深陷债务泥潭,经过前期工作,执行法官全面分析研判,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释明阶段性山区经济发展滞后给被执行人的养殖销路造成不畅影响,以致被执行人一时无法将剩余案款30000元用现金方式履行,最大限度争取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理解。 最终,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挑选被执行人出栏的6只成熟山羊,当场过磅,按照总重266斤、18元/斤计算,抵给申请执行人凑整作价共计5000元(实价4788元,后经双方相让,添足凑整),余下25000元将在今年9月1日前余部还清,否则申请执行人将依法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据巫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少华介绍,近年来,执行干警涵养“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的理念,为避免“办了一个案子,毁了一个场子”,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着力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今后,将适时采取强制手段,持续释放执行效能;凝聚多元调解合力,不断聚集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势能,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