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期间再次酒驾 驾驶员被依法查处

时间: 2024-02-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887

本网讯(通讯员 李汶骏)日前,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机场路与人民北路岔路口路段巡逻时,当场查获驾驶员丁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丁某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丁某的驾驶证在2019年因酒驾已被吊销,此次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丁某二次饮酒驾驶、“失驾”的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酒驾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若发现酒驾违法行为,欢迎大家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110、122、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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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期间再次酒驾 驾驶员被依法查处

本网讯(通讯员 李汶骏)日前,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机场路与人民北路岔路口路段巡逻时,当场查获驾驶员丁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丁某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丁某的驾驶证在2019年因酒驾已被吊销,此次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丁某二次饮酒驾驶、“失驾”的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酒驾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若发现酒驾违法行为,欢迎大家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110、122、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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