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佳丽)近日,持B2E驾驶证的汪某驾驶三轮车上路行驶,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他因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2月9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空港大道设立卡点严查各类车辆超员超速、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时,一辆黄色三轮车缓缓驶来,驾驶员看到执勤民警,眼神躲闪,不敢直视。民警当即察觉不对,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经查询,发现该驾驶员有B2E的驾驶证,并无三轮车的D驾驶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违法行为。 经查,该驾驶员姓汪。汪某自认为持有B2E驾驶证的大货车驾驶员,开三轮车出行更没有问题。当天,他的货车坏了在修理厂维修,为了出行方便,就向亲戚借了这辆三轮车。不料,刚驾车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汪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汪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依法获取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