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车 引发事故负全责

时间: 2024-02-19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9064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驾车转弯时要观察、减速,不按规定出行,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了一起因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2月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渝鲁立交和新溉大道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银色轿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银色驾驶员胡某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所致。事发时,胡某驾车从渝鲁大道渝鲁立交方向往新溉大道方向转弯行驶,她转弯汇入主路时,没有减速观察,结果与正常直行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胡某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胡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她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驾车转弯或变道时,要提前观察路况,减速慢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要时刻观察周边路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标识标线,注意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不要把安全抛在脑后,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在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再进行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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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未让直行车 引发事故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驾车转弯时要观察、减速,不按规定出行,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了一起因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2月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渝鲁立交和新溉大道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银色轿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银色驾驶员胡某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所致。事发时,胡某驾车从渝鲁大道渝鲁立交方向往新溉大道方向转弯行驶,她转弯汇入主路时,没有减速观察,结果与正常直行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胡某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胡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她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驾车转弯或变道时,要提前观察路况,减速慢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要时刻观察周边路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标识标线,注意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不要把安全抛在脑后,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在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再进行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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