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近日,三轮车驾驶敖某在道路上违规变道,被后车追尾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 1月28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两江大道石垭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三轮车和一辆越野车一前一后停在道路最左侧车道,两车不同承担受损。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三轮车驾驶员敖某违规变道所致。当天,敖某驾车行驶至两江大道石垭村路段时,准备向左侧车道变道,但变道时他既没有打转向灯,也未观察后方有无来车,就直接向左打方向,结果被后方正常行驶的越野车追尾。 民警对驾驶员敖某违规变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判定敖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2000元。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规则,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应靠右行驶,在变更车道、转弯时应仔细观察路况,切勿随意变道。生命安全无小事,请各位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