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市民刘某法律意识低,明知朋友喝了酒还要求朋友送自己回家,被朋友拒绝后,他又自己酒驾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 1月28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瑞福路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对一辆摩托车拦下检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5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员姓罗。当天,罗某和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饭后,罗某让喝了酒的朋友驾车送他回家被拒绝,他便大起胆子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结果刚行驶几百米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罗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罗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新年宴请多,市民朋友一定要加强自我约束,同时也劝诫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严禁酒后驾车,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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