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金融民行检察协作机制,主要涉及这四个方面

时间: 2024-02-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9071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切实履行好最高检赋予的重庆市中心城区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法律监督职责,近日,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心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重庆市中心城区检察院金融民行检察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共二十条,主要涉及办案协作、矛盾化解、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四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意见》,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具体的案件类型与各中心城区检察院深化完善在线索发现、线索移送、案卷调阅、案件办理、案件研讨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共同探索在法检交流、调查取证等方面工作的深入合作,为金融民行检察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提升金融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监督质效。

《意见》明确,若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金融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将联合中心城区检察院共同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为优化金融领域治理提供检察方案,更好服务保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据悉,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还将联合中心城区检察院加强对金融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信息的收集互换,联合开展金融民行领域的理论调研和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信息共享、联合调研、模型共建等协作内容,共同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履职能力,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互派骨干参与研讨,建立完善交流互访、技能竞赛、业务研讨、参观学习等机制,共同提升干警民事、行政检察理论研究和实务能力,不断助推检察队伍能力现代化。

“我们将以此次《意见》得签订为契机,与中心城区检察院加强办案协作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服务保障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常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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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金融民行检察协作机制,主要涉及这四个方面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切实履行好最高检赋予的重庆市中心城区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法律监督职责,近日,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心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重庆市中心城区检察院金融民行检察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共二十条,主要涉及办案协作、矛盾化解、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四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意见》,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具体的案件类型与各中心城区检察院深化完善在线索发现、线索移送、案卷调阅、案件办理、案件研讨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共同探索在法检交流、调查取证等方面工作的深入合作,为金融民行检察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提升金融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监督质效。

《意见》明确,若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金融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将联合中心城区检察院共同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为优化金融领域治理提供检察方案,更好服务保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据悉,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还将联合中心城区检察院加强对金融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信息的收集互换,联合开展金融民行领域的理论调研和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信息共享、联合调研、模型共建等协作内容,共同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履职能力,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互派骨干参与研讨,建立完善交流互访、技能竞赛、业务研讨、参观学习等机制,共同提升干警民事、行政检察理论研究和实务能力,不断助推检察队伍能力现代化。

“我们将以此次《意见》得签订为契机,与中心城区检察院加强办案协作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服务保障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常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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