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在辖区开展路检路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渝BG1***小轿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刚靠近小车驾驶人,便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似有饮酒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某在2022年4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时隔两年再次以身试法。 张某某陈述,当天中午他喝了酒,下午有事需驾车外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但又想着自己喝得不多,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没想到,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对张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一次酒驾,终生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会被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而“二次酒驾”除了被罚款、拘留外,还将被吊销驾驶证。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