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谭剑)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月28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向社会曝光了2024年1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重点曝光了3起案例。2023年3月11日,陈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省道202线由开州区厚坝镇往丰乐街道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省道202线67公里50米(厚坝镇乌杨村)路段,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驾车离开现场,后被民警查获。此案经开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23年8月17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梁平城区沿国道243线往复平镇方向行驶,在243国道70公里+600米路段,与前方从其车行方向道路左侧往右侧横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孙某弃车逃逸,后被民警查获。此案经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23年8月26日5时许,徐某星饮酒后(经鉴定,徐某星血样中检验出乙醇,含量为56毫克/100毫升)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璧山区仙山路璧有洞天餐馆路段时,与斑马线上的行人相撞,造成该行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案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徐某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统计,此次曝光的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共11人,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8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3人。这11人中最大年龄61岁,最小年龄24岁。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上述人员已被法院依法判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人员名单具体详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