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重庆北站南广场时,发现一辆牌照为川COQ***的车辆形迹可疑,遂对其开展例行检查。 经查,车上搭载3名乘客,准备从重庆主城前往四川自贡,其中2名乘客与驾驶员互不相识,并经过招揽约定车费120元/人。 驾驶员郭某不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他坦白,想着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多,客运需求大,专门买了一辆二手车,盘算着春运挣钱后,再把车处理掉,2月初买了车后,在家过完春节,就出来“拉业务”,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执法部门查处了。 因郭某涉嫌存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将面临5000元的罚款。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春运期间返程出行,不要听从路边“羊儿客”的所谓方便、便宜等忽悠而乘坐“黑车”。如遇类似情况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并提供证据,投诉举报电话:12328、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