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高原上的联合执行

时间: 2024-03-0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794

近日,万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2500公里外、海拔近3700米的西藏拉萨市,联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扣押一辆价值60余万元的越野车。

2014年,潘某、王某某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该越野车,重庆某汽车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后潘某、王某某将该车抵押并交付给李某某使用,向其借款30万元。因潘某、王某某逾期未偿还贷款,重庆某汽车公司在代为清偿贷款后,将潘某、王某某诉至法院。万州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潘某、王某某支付重庆某汽车公司代偿购车款共计6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潘某、王某某名下仅有涉案越野车且位于拉萨市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万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西藏,在拉萨中院的支持配合下,成功扣押涉案车辆,为后续财产评估、变卖打下了良好基础。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雪域高原上的联合执行

近日,万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2500公里外、海拔近3700米的西藏拉萨市,联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扣押一辆价值60余万元的越野车。

2014年,潘某、王某某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该越野车,重庆某汽车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后潘某、王某某将该车抵押并交付给李某某使用,向其借款30万元。因潘某、王某某逾期未偿还贷款,重庆某汽车公司在代为清偿贷款后,将潘某、王某某诉至法院。万州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潘某、王某某支付重庆某汽车公司代偿购车款共计6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潘某、王某某名下仅有涉案越野车且位于拉萨市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万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西藏,在拉萨中院的支持配合下,成功扣押涉案车辆,为后续财产评估、变卖打下了良好基础。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