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黎明)3月4日,渝北区多勤联动执法工作队在红锦支路巡查时,现场查获一辆摩托车违法运载7个液化气罐行为,及时阻止了一颗移动不定时的“炸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上午9时许,渝北区多勤联动执法队在红锦支路巡逻,执勤的交巡警发现熙熙攘攘的车流中,一辆摩托车后悬挂了数个锈迹斑斑的绿色煤气罐,正负重地在车流中缓慢爬行,气罐晃荡抖动,发出哐哐当当的声音,吓得其他车辆不敢靠近,纷纷避让和快闪。 眼前的景象让民警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是一枚移动的“公路炸弹”,一旦掉落或者碰撞出火花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急忙上前阻止该摩托车行进,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摩托车没有安全固定措施、没有危化品运输标志、没有警示标志,7个气罐都装有满满的液化气,非常沉重,一路负重爬行,一路摇晃碰撞,惊险万状,非常危险。 在查看该车驾驶员杨某某相关证件时,民警要求其出示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和危化品运输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杨某某支支吾吾,手足无措,只声称,自己运输距离很近,煤气罐就送到附近餐馆使用,不会出现安全问题。 这是属于一起严重的非法运输,一旦发生泄漏、摔落、起火花或碰撞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杨某某承认,他就是为了省事和多赚钱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为一大早运输,交巡警不会对他运输的煤气罐进行严查,谁知被多勤联动执法队给逮了个正着,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还要悬挂警示标志。经查,车主杨某某违反了上述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将车辆、司机驾驶证扣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将车上液化气罐进行安全转运。目前,该案已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多勤联动执法队温馨提示:液化气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极易发生爆燃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运送液化气罐必须使用经过严格检验的专属车辆。同时,驾驶人要取得危险品运输相关资格证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在没有获得“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生产无小事,运输危险货物更是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