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辖区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日前,秀山县法院洪安人民法庭举行辖区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暨调解培训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安武,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屈直军,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鸿,洪安、雅江、峨溶镇政法委员、司法所及平安办负责人,洪安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及受聘的8名特邀调解员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参观了洪安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孝为先”“和为贵”调解室、党员活动室等区域,听取了洪安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工作成效等情况介绍。 聘任仪式上,朱鸿宣读了《关于聘任石连珍等8人为特邀调解员的决定》,为受聘的8名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8名特邀调解员签订了《廉洁承诺书》。 朱鸿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特邀调解的重要性,特邀调解工作是夯实秀山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和健全诉源治理机制的有效举措,要始终保持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开展调解工作。要加强诉前联动,不断完善调解与诉讼的对接,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要提升解纷能力,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尽量确保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要深化结果运用,加强典型案事例宣传和应用,持续挖掘选树调解先进典型,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 刘安武强调,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程度发挥调解优势,让纠纷解决在早、化解在小。要形成“调解为主渠道,诉讼为总断后”解纷意识,发扬辖区“和”“孝”文化,强化宣传,坚持能调尽调,积极迈出调解文化自信坚实脚步。要高效联动达成目标要求,共同努力将洪安辖区乡镇建设得更加平安、和谐、富裕,积极贡献力量维护辖区稳定,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调解培训中,洪安人民法庭负责人吴润林从特邀调解概念、开展特邀调解意义、特邀调解员权利义务、诉前调解中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为特邀调解员下一步更好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