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结束,云阳县法院执行干警便迎来了忙碌的一天。
拒不履行义务 “老赖”被拘15日 申请执行人张某英与被执行人黄某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张某英向云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平在2023年1月20日前支付张某英3万元,2024年2月9日前再支付4万元。后黄某平仅支付1万元,便不再履行给付义务。2月20日,张某英向执行人员提供线索,称黄某平现在在清水乡家中,申请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双方协商,讲明利害关系、法律后果,但黄某平称其只能借到几千元,申请人拒绝该方案。经走访发现,黄某平几天前接手了一家串串店,且最近一直在做房屋装修,办案人员认为,黄某平有部分能力履行但不予履行,遂将拘留决定告知其本人及家属,将其送到云阳县拘留所,手续完备送拘15日。 执行干警耐心调解 当事双方终和解 2月20日19时许,申请人重庆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某某拨通承办法官曾小明的电话,告知被执行人于某在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近,请求法官立即前往执行。 执行人员赶到现场,将向某某、于某带至云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进行协商。经一个小时调解,两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被执行人于某的姐姐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如于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任一期债务,广告公司有权要求于某按原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债务,并有权申请执行担保人于某某名下财产。 连夜找到被执行人 执行兑现案结事了 2月20日20时许,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朱某英电话,称被执行人吴某已务工返回云阳,目前在双龙镇老家。 接到当事人电话后,执行干警连夜赶到双龙镇,经过调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画上句号。 这是执行局干警普通的一天,也是意义不凡的一天,正是无数个“白加黑”“五加二”的执行精神才交出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执行答卷。据介绍,今年,该院执行局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推动执行工作“走在前,开新局”,执行干警勇往“执”前,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刘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