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14时许,丰都县三合街道一餐饮门面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作业人员刘某某无证氧焊切割过程中,引燃油烟管道油污引发火灾。 消防和公安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刘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其行为已构成无证上岗、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而现场管理人周某,指使未取得相应焊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刘某某违规进行氧焊切割作业,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焊接、切割等属于特种技术操作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在开展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利用不燃材料对其进行覆盖隔离;动火作业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现场监护。 记者 叶会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