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正义)3月4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西山立交路段开展货车限行整治时,发现梁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前牌照尾数缺失,梁某辩称号牌刚补办下来还没来得及悬挂,随后便从驾驶室取出补办号牌。民警细心观察后发现补办号牌上有安装过的痕迹,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员承认以前为躲避限行就将号牌折叠导致号牌受损,被处罚后到车管所补办了号牌,但为了躲避监控抓拍又冒险继续使用被污损的号牌。 驾驶员梁某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其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上路应保证机动车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