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驾驶员黄某独自一人借酒浇愁,酒后还驾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这下子就愁上加愁了。 3月7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轩龙路设卡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时,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其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询问该驾驶员黄某为何饮酒后驾车上路时,其哭诉道自己心情不好。经查,当天,黄某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口角,心情不好,晚上便独自出门喝酒消愁。喝完酒,黄某自认为喝得少,还可以驾车,加上心情烦闷,便驾车回家。结果,刚行驶数百米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黄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事故发生往往就是一瞬间,驾车上路非小事。饮酒后因酒精对神经的作用,不管饮用多少,对驾车都存在不利影响,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饮酒后严禁驾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