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晓旭 记者 杨雪)3月15日,璧山区法院民一庭干警联合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在人流量较大的大成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15日,璧山区法院在大成广场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市民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权途径等基本法律知识,并结合讲解璧山区法院办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提倡市民强化消费维权意识,在发生纠纷时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你看我在网上买的东西,根本货不对版!”“我最近买了空调,说是包上门安装,结果中途还要加收什么材料费,真是气人。”“我去玩密室逃脱,工作人员还让我签免责声明,这合法不哟?”市民现场提出了生活中常遇到的网络直播购物、售后服务、预付充值消费、二手交易等方面的消费问题,干警一一进行分析解答,提醒相应的消费风险点,引导大家理性消费,同时还介绍了法院立案诉讼流程。本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此外,以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围绕消费纠纷维权,璧山区法院联合该区检察院、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消委会等成立“消费维权快反队伍”,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快速受理、集中研判、提质办理,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听证调解、揭露批评、联合执法、司法劝谕等手段,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