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南兵权 记者 饶果)枪支放在祖屋30年,竟称是为了辟邪。近日,该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犯罪嫌疑人牟某某在奉节县汾河镇某加油站被当地警方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牟某某非法持有一支火药枪30余年,早年使用该枪在家中老宅后山竹林打过斑鸠,1998年搬家后就把火药枪放在卧室床上的草席下镇宅。 据犯罪嫌疑人牟某某供述,1994年,妻子刘某某前夫意外去世,留下了一把火药枪。同年,牟某某经人介绍和刘某某组成家庭。1995年妻子怀孕后,因其受迷信思想影响,认为家中“阴气”较重,又听信枪支可以镇压“阴气之物”,遂将火药枪放于卧室床下。1998年搬家后,两人就把火药枪留在老屋“镇宅”,这一留就是30余年。期间,牟某某也曾接到过派出所收缴枪支通知,但是为了“辟邪”,加上也有点舍不得,就一直未曾上交。 经公安机关鉴定,该火药枪全长157.5cm,能够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且可以正常发射,符合枪支认定标准。牟某某的行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警方提醒,屋内藏枪不仅不能“辟邪”,反而会招来牢狱之灾。枪支系我国管制物品,任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都将构成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