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3月7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G319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车身摇晃、行驶缓慢,遂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检查,三轮车载货箱内还坐着三位老人。 经调查,驾驶员李某驾驶三轮车去镇上赶场,同村的三位老人也准备到镇上,但觉得公交车太慢,看到三轮车顺路,便不顾安全坐到了货厢内。 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客都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在民警的劝导下,三名老人选择步行回家,消除了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三轮车安全性能较差,重心不稳,在转弯或者超载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的情况,极易发生事故。请广大驾驶员和乘客切勿贪图方便,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