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 罚款行拘还丢了“饭碗”
本网讯(通讯员 刘俊超)酒后驾驶是驾驶人的大忌,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然而网约车专职司机彭某竟然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肃处罚。
3月14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在服装城大道查获一名涉嫌饮酒后驾驶网约车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5mg/100mL。
经查,该驾驶员姓彭,是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当天凌晨5点,彭某接完最后一单就驾车回家睡觉,睡前他喝了一杯白酒,酒后便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晚上10点,彭某驾车出门,他以为自己睡了一觉酒就醒了,驾车上路没有事。不料,彭某驾车刚行驶不足1公里,就被民警查获。
彭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驶人必须将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营运车驾驶人更应承担起安全责任。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遵守法律法规,敬畏生命,敬畏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