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在重庆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五分院及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检察院再度携手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成渝地区“4+2”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有效解决跨区域社区矫正监督信息互通难、交付接收难、教育帮扶难、协助监管难、异地执法难等问题。 针对川渝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六地检察机关在《意见》中建立了联络员、信息共享、学习交流、办案事项异地协查及信息反馈的五大协作机制,明确了具体办案事项协作的范围及协作反馈程序,为办理两地跨区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供了新路径。此次协作机制的签订,是川渝两地再度携手,突破跨区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壁垒,封堵跨区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漏洞和盲区,构建跨区域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模式的有益尝试。 据悉,2023年,为依法规范川渝两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重庆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与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川渝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将以两次协作为契机,继续加强沟通合作,为两地跨区域检察协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更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