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秦琴 记者 陈晓容)“感谢司法所为我想办法,让我能够继续工作,解决了我的一大困扰。”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对合川区司法局肖家司法所工作人员说道。 周某某因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于2024年3月15日到肖家司法所报到入矫。入矫报到时,周某某说明其目前在四川省岳池县裕民镇从事养殖工作且长期居住在养殖场宿舍,如果不去工作,将失去生活来源的情况。肖家司法所第一时间对周某某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属实后,指导周某某申请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并第一时间上报审批,让周某某能够继续到外地工作。 肖家司法所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能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前提下,依法批准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既充分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也为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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