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西站北落客平台开展例行检查,发现一辆渝A籍小型轿车停靠在路边,车上坐有2名乘客。 经询问,车上2名乘客表示与驾驶员刘某为朋友关系,并拿出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正当执法人员准备离开时,一句感谢的话和微信红包80元的交易记录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经核实,该车驾驶员刘某家住合川,因妻子需要前往重庆看病,便向朋友借了车,2人看完病后正要回合川,其同学表示也要回合川,就顺路搭车一起回去,约定车费80元。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将该车驾驶员刘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执法人员告知刘某,合乘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且需通过合法平台下单,但本次行程刘某明显有盈利且未通过平台下单。在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下,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教导,驾驶员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愿意接受相应处理。执法人员在充分听取了刘某的陈述申辩后告知其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对该车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