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员朋友都知道,但是有的驾驶员却忽略了“隔夜酒”。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了一起因驾驶员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4月2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龙华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看见,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网约车停在路边,两车均有轻微擦挂痕迹,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检查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驾,便对两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出租车驾驶员的检测结果为0mg/100ml,摩托车驾驶员的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民警立即将摩托车驾驶员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被查后,摩托车驾驶员顿时一脸茫然,他告诉民警:“我今天没有喝酒啊!怎么会酒驾呢?”民警询问他,“你今天没有喝酒,那你昨天晚上喝酒了吗?”此时,他才恍然大悟,他事发头一天晚上喝了酒。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程。4月1日晚上,程某和朋友在观音桥聚餐,期间喝了6瓶啤酒。聚餐结束后,程某就去网吧玩了一个通宵。4月2日11时许,程某驾车回家,当行驶至龙华大道发生事故。 此次事故由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民警对程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程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程某涉嫌危险驾驶,对其立案调查。 交巡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有些人误以为晚上饮酒等到次日开车一定就没事,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实际上每个人的解酒能力是不一样的,一定要警惕隔夜醉,切莫抱侥幸心理触犯法律底线,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