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沙公巡大队民警在上海大道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21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渝AZH***的白色小车在检查点附近停下来,车内驾驶人与乘客慌忙交换了座位,民警立即上前开展检查。 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值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与该车驾驶人任某交换位置的是其妻子,当晚二人在朋友家吃饭,席间任某喝了酒。饭后,虽然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任某觉得妻子车技不好,自己虽喝了酒但并不影响驾车,不料没走多远发现前方有交巡警查车,任某一下子慌了神,连忙停车和妻子交换位置,想以此来逃避处罚,结果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任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交巡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