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4月8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同茂大道与和孝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看见,一辆新能源轿车和一辆二轮电动车停在路中,两车车身受损,电动车驾驶员腿部有擦伤。 经调查,事故是新能源轿车驾驶员田某分心驾驶所致。事发当天,田某驾车沿同茂大道行驶至和孝路路口时,发现因手机信号延迟,导航未能及时更新路面情况。田某一边继续驾车,一边低头查看导航,未注意车辆方向逐渐偏离,撞上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导致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腿部擦伤的交通事故。 民警对田某在驾车期间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判定田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两车的修理费及伤者医疗费,并依法对田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分心驾驶易导致事故发生,在出发前,驾车人应提前规划好路线,在行车时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及提示牌,集中精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