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车辆在起步前充分观察并开启转向灯是每个驾驶员上路行驶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就处理了一起因驾驶员起步时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导致的交通事故。 4月10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滨港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银色小轿车翻倒在路中,路侧停放着两辆出租车,三车车身有不同程度受损。小轿车驾驶员受轻伤,已自行脱困,120急救车随后赶到现场将其送到就近医院治疗。 经调查,事发当时,出租车驾驶员刘某将车停靠在路边上客。乘客上车后,刘某没有观察周边路况,也没有打转向灯,直接起步向左侧变道离开,导致左侧正常直行的小轿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后翻转在路中。刘某所驾驶的出租车被撞后,又与路边停放的另一辆出租车擦挂,造成三车受损、小轿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是刘某在车辆起步时未提前打转向灯,且未仔细观察后方来车导致的,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三车的修理费以及伤者医疗费。同时,民警依法对刘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起步前,驾驶员需要观察周边情况,同时开启转向灯,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步上路。要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