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靓雪)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对他人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近日,有这样一位驾驶人,深夜酒后驾驶在高速公路上,因酒后反应迟钝酿成交通事故,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江北大队接报警称,在G5001绕城高速江北区境内下行方向48KM(渝宜立交匝道)有一起单车事故,在一片狼藉的事故现场,民警闻到了一股酒味,随即对驾驶员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呼气值为151mg/100ml,蔡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蔡某表示晚上跟朋友喝了酒,想到已经是深夜,就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没想到最终因为酒醉后视力不好、反应迟钝导致事故发生。所幸该事故无人员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