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无人驾驶”酿祸,驾驶人:溜!

时间: 2024-04-22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749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车辆上路行驶时一定要安全、谨慎驾驶,驾驶前需要检查车辆情况,确保安全才可以出行,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4月16日7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路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大足区双路街道白玉街路段停在停车位内的车辆被擦挂,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左侧门被擦挂,有不同程度受损。经询问,4月15日18时许,小车驾驶人甘某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白玉街停车位内,次日7时许准备开车去上班,走到停车位时发现车辆被擦挂了。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设备了解到,4月16日凌晨5时许,陈某驾驶自己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双南路路段菜市场大门处时,由于前方路面积水太深,陈某选择下车推行。在推行20米时,电动三轮车突然失去控制,“无人驾驶”直接撞向停在停车位内的小车,后又行驶大概30米撞向路沿致使车辆侧翻,三轮车上的胡豆散落一地。随后,陈某把侧翻的三轮车推正,将散落在地的胡豆装上车后,推着电动三轮车回了家。

经交巡警认定,事故责任明确,双方当事人愿意自行协商,由陈某一次性赔付甘某车辆维修费3800元,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3天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出行一定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熟悉车辆各种操控,下雨天路面湿滑,需缓慢行驶,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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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无人驾驶”酿祸,驾驶人: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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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7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路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大足区双路街道白玉街路段停在停车位内的车辆被擦挂,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左侧门被擦挂,有不同程度受损。经询问,4月15日18时许,小车驾驶人甘某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白玉街停车位内,次日7时许准备开车去上班,走到停车位时发现车辆被擦挂了。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设备了解到,4月16日凌晨5时许,陈某驾驶自己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双南路路段菜市场大门处时,由于前方路面积水太深,陈某选择下车推行。在推行20米时,电动三轮车突然失去控制,“无人驾驶”直接撞向停在停车位内的小车,后又行驶大概30米撞向路沿致使车辆侧翻,三轮车上的胡豆散落一地。随后,陈某把侧翻的三轮车推正,将散落在地的胡豆装上车后,推着电动三轮车回了家。

经交巡警认定,事故责任明确,双方当事人愿意自行协商,由陈某一次性赔付甘某车辆维修费3800元,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3天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出行一定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熟悉车辆各种操控,下雨天路面湿滑,需缓慢行驶,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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