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日前,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路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南珠路一辆摩托车摔倒了,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驾驶人已被救护车拉走。民警在勘察现场时发现事故路段堆积着很多泥土堆,摩托车的行驶和摔倒痕迹也与一个大土堆有直接联系。经民警测量,摩托车撞上的土堆占用道路已超过摩托车行驶方向道路的三分之二。民警随后赶到医院询问摩托车驾驶员王某,王某称其行驶过程中一路都存在大大小小的土堆,由于夜间视线较差,最终在经过一个大土堆时避让不及,撞上了土堆里面的石头导致车辆摔倒。 随后,民警通过调取事故路段锁定了倾倒土堆的车辆及当事人李某,经询问得知,由于时间较晚且人手不足,李某将土堆倾倒在路上后便驾车离开,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准备第二天再来处理。交巡警认定由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对李某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恢复道路秩序。 交巡警提醒,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随意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不仅影响通行秩序,而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请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