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长得像!酒驾“无证男”互换身份被识破

时间: 2024-04-23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696

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你到底是谁?”“我就是元某某。”“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好好说你是谁?”“警官我错了,我是代某某,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所以冒充的发小。”4月17日,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搭乘发小回家,遇上交巡警查酒驾。为减轻处罚,该男子竟耍小聪明与有证的发小“互换身份”,结果还是被民警当场识破。

当天凌晨2时,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勤务大队民警在松石大道字水中学路段开展例行检查。此时,一辆摩托车缓缓驶来,十分可疑,民警见状立即示意停车,让驾驶员接受吹气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请出示你的摩托车驾驶证。”“给。”“报一下你的身份证号,我们核实下。”“驾驶证都给你了,上面写了的,我,我喝麻了,身份证号忘记了。”男子异常的回答引起民警怀疑。“你是多久出生的?”“我想一想。”这时,该男子不断地给旁边的发小使眼色。“你到底是谁?”在民警的追问下,男子终于承认了事实。

原来,摩托车驾驶员代某某与其发小在附近烧烤店酒足饭饱后,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到家中,在途经松石大道时,发现前方有民警正在查酒驾,代某某心想自己无摩托车驾驶证,只有C1驾驶证,被发现酒驾肯定要加重处罚,但此时已经来不及掉头驶离。代某某又突然想到,发小元某某和自己长得有几分神似,他有摩托车驾驶证,便慢慢降低车速,与其商量,两人就用了这种互换身份的方式,企图躲过民警的检查,但最终还是被工作认真仔细的民警发现。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对代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暂扣其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

江北交巡警提醒:酒驾、无证驾驶,只要有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风险都会增加!如果是多种,那危险程度将会成倍增加。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给他人生命安全带来风险。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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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长得像!酒驾“无证男”互换身份被识破

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你到底是谁?”“我就是元某某。”“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好好说你是谁?”“警官我错了,我是代某某,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所以冒充的发小。”4月17日,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搭乘发小回家,遇上交巡警查酒驾。为减轻处罚,该男子竟耍小聪明与有证的发小“互换身份”,结果还是被民警当场识破。

当天凌晨2时,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勤务大队民警在松石大道字水中学路段开展例行检查。此时,一辆摩托车缓缓驶来,十分可疑,民警见状立即示意停车,让驾驶员接受吹气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请出示你的摩托车驾驶证。”“给。”“报一下你的身份证号,我们核实下。”“驾驶证都给你了,上面写了的,我,我喝麻了,身份证号忘记了。”男子异常的回答引起民警怀疑。“你是多久出生的?”“我想一想。”这时,该男子不断地给旁边的发小使眼色。“你到底是谁?”在民警的追问下,男子终于承认了事实。

原来,摩托车驾驶员代某某与其发小在附近烧烤店酒足饭饱后,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到家中,在途经松石大道时,发现前方有民警正在查酒驾,代某某心想自己无摩托车驾驶证,只有C1驾驶证,被发现酒驾肯定要加重处罚,但此时已经来不及掉头驶离。代某某又突然想到,发小元某某和自己长得有几分神似,他有摩托车驾驶证,便慢慢降低车速,与其商量,两人就用了这种互换身份的方式,企图躲过民警的检查,但最终还是被工作认真仔细的民警发现。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对代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暂扣其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

江北交巡警提醒:酒驾、无证驾驶,只要有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风险都会增加!如果是多种,那危险程度将会成倍增加。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给他人生命安全带来风险。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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