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瓶装‘新’酒、贴标蹭品牌……遭遇这些侵权行为,检察机关都可以为你们提供法律服务。”4月10日,在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集团公司生产厂区,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的“检察护企”普法宣传正在进行。这场普法协作之行,源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 (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在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集团公司生产厂区联合开展“检察护企”普法宣传) 2022年9月,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重庆多地使用散装白酒冒充知名品牌五粮液白酒进行销售。经过数月的深入调查,2023年2月,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熊某、杜某、许某和徐某某4人,并查获了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 经审查,熊某等3人将散装白酒灌装入五粮液的空瓶中,混合使用真假商标进行贴牌,然后通过徐某某的烟酒门店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近70万元,对五粮液集团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影响。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徐某某一度不认罪,坚称自己只是售卖了一次假酒,金额有限,并不构成犯罪。然而,承办检察官在梳理其犯罪记录时,发现了徐某某多次销售假酒的历史。通过深入调查和取证,最终成功将徐某某定罪。 2023年8月7日,沙坪坝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对熊某、徐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2023年9月5日,法院判决熊某等3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至三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徐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此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川渝两地检察机关的紧密协作。在案件侦查和起诉阶段,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与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确保了案件程序的顺利推进。 为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沙坪坝区检察院联合五粮液集团公司于4月10日开展了“检察护企”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同时,两地检察机关还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从成立联络办公室、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案件办理协作等多个方面入手,共同构建企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这一举措标志着川渝两地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迈上了新台阶。 沙坪坝区检察院表示,将继续深化与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的合作,通过“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为川渝两地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检察机关也将持续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叶会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