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娃的探望问题已经解决,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你们日后要继续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4月17日,巴南区法院在审理李某和王某探望权纠纷一案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巴南区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据悉,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离婚时约定孩子归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一直不配合李某探望孩子,为此李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父亲生活,因矛盾较深,父亲不愿母亲探望孩子。 为最大限度避免父母的情感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当事人要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在日后会妥善处理好小孩的抚养、教育问题,共同呵护小孩的成长。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孩子的居住生活与上学读书情况,以及原被告双方的实际工作情况,承办法官依法对该案作出裁判,确保当事人合法行使探望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