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伍伟)日前,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郭家大队在国道211线1349公里(温泉车口桥)处开展路面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渝B27XXX的轻型货车的货斗里坐了一车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货车核载2人,后车斗内实载11人,属于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当天恰逢林场种植的工人下班回家吃饭,驾驶员甯某想着距离不远,就用自己的货车把他们载回去,由于工人数量多,甯某就心存侥幸让11名工人坐在货车的后车斗里。 车斗的护栏并不高,且未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在狭小的几平方空间里满满当当地挤了11人,一旦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急刹车、转弯或交通事故,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后果不堪设想,现场民警都为驾驶员的莽撞行为捏了一把汗。 民警当场对驾驶员甯某及11名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驾驶的货车只能在驾驶室按行驶证限定的人数载人,车斗内严禁坐人,驾驶员甯某也认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及后果。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甯某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11名工人进行安全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