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鑫)摩托车、电动车虽灵活、便捷,但其安全系数比较低,是典型的“肉包铁”交通工具,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伤亡概率比汽车等机动车型大得多。为进一步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安全环境,近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把规范文明柔性执法与路面提醒、警示教育以及依法查纠有机地相结合,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遏制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 4月4日下午3时许,巫溪交巡警接到群众举报在龙头山隧道路口拦停一辆非法加装雨伞的二轮摩托车,查获后,民警对周某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4月20日上午,朱某驾驶一蓝色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拦下朱某,根据相关法律,对朱某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交巡警提醒:文明出行,从“头”开始,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安全回家。欢迎广大群众拨打110、51229200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