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交巡警整治涉生违规驾驶行为

时间: 2024-04-2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798

本网讯(通讯员 罗瑶)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且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然而有些家长为了方便,任由未满18周岁的孩子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由于学生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极易酿成事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近期,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别针对学生出行安全,大队组织警力在上下学时段,对学校周边或学生必经路段设置卡点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不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大队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现场查处摩托车依法予以暂扣并通知家长,督促其家长签订承诺书,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巫山第二中学,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详细讲解了18周岁以下违法骑行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存在的风险隐患,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上下学。

交巡警提醒,家长一定要从源头把住安全关口,坚决不给未满18周岁的学生购买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达到驾车年龄且取得驾驶证的学生,家长要加大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孩子因在路上骑行时追逐打闹、乱闯红灯、随意拐弯、车速过快等造成安全事故。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巫山交巡警整治涉生违规驾驶行为

本网讯(通讯员 罗瑶)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且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然而有些家长为了方便,任由未满18周岁的孩子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由于学生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极易酿成事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近期,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别针对学生出行安全,大队组织警力在上下学时段,对学校周边或学生必经路段设置卡点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不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大队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现场查处摩托车依法予以暂扣并通知家长,督促其家长签订承诺书,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巫山第二中学,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详细讲解了18周岁以下违法骑行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存在的风险隐患,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上下学。

交巡警提醒,家长一定要从源头把住安全关口,坚决不给未满18周岁的学生购买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达到驾车年龄且取得驾驶证的学生,家长要加大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孩子因在路上骑行时追逐打闹、乱闯红灯、随意拐弯、车速过快等造成安全事故。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