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举报 民警拦截速处罚

时间: 2024-04-2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815

本网讯(通讯员 刘爽)近日,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成功查获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接到一群众举报,称在荣昌区S303荣双路一辆长安牌的白色越野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接到举报后,勤务二大队民警立即出动,组织警力在S303荣双路段设卡进行拦截。20时46分,民警发现该车辆出现,于是立即将其拦截进行检查,经对驾驶人付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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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被举报 民警拦截速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刘爽)近日,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成功查获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接到一群众举报,称在荣昌区S303荣双路一辆长安牌的白色越野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接到举报后,勤务二大队民警立即出动,组织警力在S303荣双路段设卡进行拦截。20时46分,民警发现该车辆出现,于是立即将其拦截进行检查,经对驾驶人付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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