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 诚 记者 舒楚寒)心生贪念,弄虚作假骗取客户定金;东窗事发,身陷囹圄直言悔不当初。近日,大足区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外国企业的诈骗案件,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相应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下半年,以色列某公司向大足区某飞行设备公司提出购买一套灭火无人机的需求。双方达成初步销售意向后,被告人薛某受飞行设备公司董事长委托,负责跟进该业务。 因飞行设备公司未开通外币账户,双方于是约定开通外币账户后再签订书面合同。在等待外币账户开通的过程中,薛某发现以色列公司购买意愿迫切,于是谎称可以交付无人机,但需要以色列公司将定金42万元打入自己私人账户中。随后,薛某冒用飞行设备公司名义与以色列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在该合同上偷盖了飞行设备公司的公章。 以色列公司误以为双方正式合同已签订,多次要求薛某发货,均被薛某以货物已经发出等理由拖延推诿。2021年7月,以色列公司向飞行设备公司询问情况,飞行设备公司遂发现薛某冒用公司名义,骗取客户定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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