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小朦)为进一步抓好摩托车、电动车销售源头管理工作,近日,秀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店开展了联合检查,并对一家摩托车销售店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非法销售等情况,并向经销商和销售人员解读摩托车、电动车的销售规定,强调销售不合格摩托车、电动车的危害性,要求经销商和销售人员要确保所销售的摩托车、电动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梅江镇的赵军车行未按规定配备质量安全员,违反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被县市场监管局给予警告处罚,并对车行经销商和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